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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函

来源: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4-08-09 16:53:08 点击量:146

汪信娥委员:

您提出的《关于提高瀛湖至紫阳洞河公路项目中省补助标准的提案》(第237号)收悉。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,您提出的提案对完善安康市路网建设,促进瀛湖旅游开发具有重要意义。经研究,现答复如下:

安康瀛湖至紫阳洞河公路原为农村公路,为优化全省公路网络结构,强化区域交通联系,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我厅于2018年报请省政府同意将该段公路纳入《陕西省省级公路网规(2018-2035年)》(陕政函〔2018〕253号),升级为省道,赋予编号318。安康瀛湖至紫阳洞河公路地处秦巴山区,沿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,建设规模大、工程投资高,为推动项目落地实施,结合地方发展需求和建设急迫性,按照整体规划、分段实施的思路,将S318汉滨瀛湖至清凉关公路、S318汉滨清凉关至流水公路、S318紫阳洞河汉江大桥等项目纳入《陕西省“十四五”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》(陕政办发〔2021〕30号)。所提提高项目中省补助标准的有关建议,按照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<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>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1〕50号),“十四五”期,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行“以奖代补”政策,项目前期条件具备后,我厅将及时向交通运输部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支持。同时,为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和资金投入,缓解地方资金压力,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《陕西省“十四五”普通公路建设省级投资激励机制(试)》,从2023年开始,加大省级交通资金投入,在现有补助政策基础上,对按要求建成通车、交工验收合格的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,按标准予以奖补,进一步减轻市县自筹压力。

下一步,我厅将积极做好行业指导,帮助优化项目路线方案,合理控制工程投资,加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,为项目早日开工和争取资金补助创造条件。

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!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24年8月7日

(联系人:周任重  电话:029-8886903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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